美容課程解約退費試算
買了美容課程或套票,做到一半不想做、搬家、生病,或店家換人換地點,可以退多少?衛福部的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把手續費上限、扣除方式和退款期限都寫死了。輸入總費用、已繳金額和已上堂數,算出店家該退的錢。
元
元
%
上限:開始前總費用 5%、開始後剩餘金額 10%;契約沒寫填 0
元
堂
元
未拆封的不扣
店家應退
36,000 元
解約後 30 日內
解約手續費
4,000 元
已接受服務
20,000 元
依衛生福利部「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2 年 7 月 1 日生效)第 13~16 點:開始前解約,手續費不得逾總費用 5%,15 日內退;開始後終止,退已繳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已拆封附屬商品與手續費(不得逾剩餘金額 10%),30 日內退;可歸責於業者不得扣手續費並另賠同額;天災、死亡、疾病、遷移等不可歸責雙方者不得扣手續費。贈品不得要求返還或扣抵(第 7 點)。適用化粧、臉部美容、肌膚保養、身體油壓、脫毛、美指等,不含瘦身美容與醫美(醫療行為)。金額四捨五入到元。
使用方式
- 輸入契約總費用和已經繳的金額(分期付款填已繳部分)。
- 選課程開始了沒有、解約原因,填契約寫的手續費比例(沒寫填 0)。
- 已開始的,填每堂單價和已上堂數;契約沒寫單價就改用經過月數與契約期間。已簽名拆封的附屬商品金額另填。
計算方式與說明
- 衛生福利部「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12-01-06 衛授疾字第 1110101594 號公告,112-07-01 生效)。適用化粧、臉部美容、肌膚保養、身體油壓、脫毛、美指(甲)等,不含瘦身美容;消費總金額 1 萬元以上應簽書面契約,未滿 1 萬元仍適用(第 3 點)。
- 第 13 點:實施前或簽約當日即接受服務而任意解除,業者應於解約日後 15 日內,退還已收費用扣除解約手續費;手續費最高為總費用 5%,未約定不得扣。
- 第 14 點:實施後任意終止,30 日內退還已繳費用,扣除已接受服務費用(每堂單價 × 實際堂數;無法認定單價者按契約存續期間比例)、經簽名確認已提領並拆封的附屬商品,再扣手續費;手續費最高為總費用扣除前兩者後剩餘金額的 10%,未約定不得扣。
- 第 15 點:未經同意轉由他店履行、變更服務地點、指定的美容師離職或其他可歸責於業者,消費者得解約,業者不得扣手續費,並另賠償依第 13、14 點計算的手續費。第 16 點:天災、法令或消費者死亡、疾病、遷移等致難以繼續,不得扣手續費。第 7 點:贈品價值不得逾總費用 20%,解約時不得要求返還或扣抵。
常見問題
美容課程還沒開始就想取消,可以全額退嗎?
依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 13 點,實施前解約,業者可扣契約約定的解約手續費,最高為總費用 5%,契約沒約定就不能扣;應在解約日後 15 日內退款。總費用 3 萬元最多扣 1,500 元。
做了幾次不想做了,可以退多少?
第 14 點:已繳費用扣掉已接受服務的費用(每堂單價 × 已上堂數)、簽名拆封的附屬商品,再扣最多 10% 的手續費(以剩餘金額計),30 日內退。例如總價 6 萬已全繳、上了 10 堂每堂 2,000 元、拆封商品 3,000 元、約定 10%,可退 33,300 元。
指定的美容師離職了,可以解約嗎?
可以。第 15 點:消費者書面指定的美容服務人員離職、未經同意轉給分店或他店做、變更服務地點,或其他可歸責於業者的事由,消費者得解除或終止契約;業者不得扣手續費,還要另外賠償依第 13、14 點計算的手續費。
最後更新:202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