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我女朋友因為右下臼齒咬東西時感覺無力,但是沒有對溫度敏感,
也不會感到任何疼痛, 就近到桃園市某家牙醫診所看診,該醫師(以下稱A)做了
以下治療,後來由熟悉的家庭牙醫(以下稱B)調閱健保記錄才知道:
1.洗牙 (很普通~)
2.照X光後(目前不知道拍幾張),幫我女友補了7個牙齒!沒有做根管治療,
補牙齒的方式是將齒面用樹脂(乳白色)全部補平
3.補牙過程疑似用了福馬林!(很像漂白水的味道)
4.A看完X光片,有跟我朋友說右下臼齒有裂,所以需要補起來
5.以上療程間隔1周,共看診兩次
本來只是咬合稍微感覺無力,現在變成一吃東西,做咬合動作時變的很痛,
已經過3天還是同樣狀況,去給B醫師檢查時,B發現A疑似很奇怪!疑點如下:
1.我女友之前都是在那位熟悉的牙醫看診,上一次的臼齒就是B補的,
B的紀錄是蛀牙沒有這麼深阿,B發現A挖的洞超大!
2.我女友說有聞到福馬林的味道,B說沒有要做根管治療,為什麼要擦福馬林!
3.A補了7個牙齒,其中包含所有早就補過的牙齒,和本來沒有蛀牙的牙齒,而且
還是在2次療程就搞定;合理懷疑只是為了向健保局請款而做的過度治療!
4.B挖開A補的牙齒,發現樹脂和牙齒間沒有黏著劑(讓樹脂更能緊密黏在牙齒上),
相對有黏著劑的補牙,很容易就會掉下,重做的頻率較高..
以上論述不是說A做的治療全部不對,但想提供給各位版大和醫師做參考,這樣的
醫療邏輯是否"很不一樣",重點在於我女友本來吃東西正常,現在變成幾乎無法
正常的咬東西,痛到爆炸,若A有醫療疏失,不管故意還是不小心,如何去投訴?
彌補方面,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B告知她照的X光目前看來神經應該沒有傷到,但因為有明顯的痛感,還需要觀察
幾天,現在是用藥物(?)等暫時材料先填充起來.
文章有點長,非常感謝各位版大耐心看完,若不方便回文,也請寄到我的信箱指教.
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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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越想越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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