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文之範圍與懲處 - 美妝
By Audriana
at 2010-07-06T23:38
at 2010-07-06T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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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 因為一時的疏忽而賠上永遠不能在美妝板發表言論的權利。
: 從五月底上任以來,不敢說很負責,不過我自認對於文章的把關都有做到。
: 只是這件事情讓我思考了一下,是不是能給板規二一次的機會?
: 初犯第一次水桶一個月,再犯永久水桶。
身為一個跟組務有糾紛憤而離開的前板工,在改朝換代後出來說些什麼
老實說我也覺得我這種行為有點「干預太多」,都不關我的事了我還來屁什麼?
但是,我就是想講
板規這麼久,違規的人這麼多,為什麼從沒有人認為這條太重?
因為這是大家選出來的、板規也寫得很清楚了!
之前有知名部落客被永久水桶,除了胖達那次鬧的沸沸揚揚
其它誰不是摸摸鼻子認了?
胖達那次會鬧大,一開始也不是因為她被永久水桶
而是因為後續她對板規的觀念讓我忍不住去她網誌反駁
變成我個人觀點(當然這樣的立場就有點偏頗)跟她對峙而延伸風波。
胖達那次,老實說我也覺得永久水桶很重
但因為錯了就是錯了
不是說你之前都對,所以這次錯就不是錯
當然雖然我不認同胖達的觀點,但她的聲音、別人的聲音我都有聽到,
那次她是犧牲了,但最近她還是回來分享了
「永久水桶」不是拿來傷害板友的武器,而是讓廠商不敢亂來的利器!
板主群我不知道,但我本人後來對於不是很嚴重的試用品心得幾乎不會水桶
多是私下去信告知
除非非常誇張擺明老娘就是來廣告就是來營利、或根本不看板規的
基本上都不再用到板規二
後來都是水桶幾週到一個月的阻嚇:
「我處分妳不是為了要讓妳不能發文,而是要讓妳知道妳不能發這種文!」
就我自己上任兩年多,我自己感覺板友對於誰被處分、處分了什麼其實不太在意
大家只在意板上不要有「置入廣告這種東西」!!
我對被永久水桶的那位資深板友感到抱歉
但我還是想問,為什麼這位資深板友夠格影響大家投票出來的板規?
當然你說你只是覺得太重有點可惜
就是重,現在誰敢放試用心得?
就是沒有試用心得,大家才願意相信這個地方。
如果廠商活動試色可以,那為什麼試色以外的不可以?
試色的光澤跟質地不也是讓人想生火的東西嗎?
這樣的網誌不也是吸引大家點進去達到宣傳跟人氣的效果嗎?
妳當初也在板上發過廠商活動文,我也是馬上刪除告知妳這種活動文不能發
我記得當時妳不懂為什麼試色也不行
我心裡面的聲音很直,是「瞎了嗎板規寫得很清楚這就是廠商文啊」
但我還是回了「純試色」妳就發吧但還是不建議,其他的心得就完全不要提及
後來妳發了試色文,我也沒說什麼
並非因為是你,我不敢得罪你,才跟你說純試色你就發
當時板上沒有相關心得、妳也用心做了圖片寫了很多字,沒有明顯的廣告力
所以我才認為你可以發,我相信你不是為了廣告,當然僅此一次
我也從未在板規上註明試色文可否發表
因為當你明確的說某某文可以發,又一堆鑽漏洞的了
我自己就是一個非常會鑽漏洞的人
我想再多的配套,都馬上被我自己的疑問鑽破,但是補平了那個疑問的洞
似乎又跟其他板規抵到了!
板規訂得越白,別人在鑽漏洞後被處分,反駁的聲音也越大聲
因為我就是那種愛反駁的人,我太清楚那些人的心態了
這就是當初板主群不願意明確制定板規的原因
不要問細節,別把試用品公關品放上來!就對了!
可是這樣板主心證比例太重了吧?是啊,但是從寬的比例也重啊
為什麼心證比例高?就是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不要累犯都是從寬
妝板不要文字獄,因那對板友不是有利的事情~
但是也不可以讓廣告有喘息的機會
因為如果懂鑽洞的人可以,其他的人為什麼不可以?
板主新上任會積極想推動板務這點,我肯定你的用心
但如果開放試色這件事是由你提起、說服其他板主
原諒我說重話
你在妝板發過的某些文章內容可以讓你完全沒有被水桶到現在
不是因為你的某些文章可以過關
而是你還沒有過份到讓我認為必須桶你永久(當然這樣做的不只你)
如果你可以想出我在任時想破頭都想不到
完全不會像剪刀石頭布那樣互剋、又能杜絕一絲廣告的完美板規
那我樂見你對板規的更動,我在板上一天我就無條件支持你一天
但是因為你曾經有過的行為
加上莫名其妙為了一個板友想更改板規
我覺得非常傻眼!
板規是讓板主有效運用的規則
大家都知道殺人償命,因為殺人是死刑
但有人殺人判兩年、有人卻判十年,用的是「同一套」憲法
憲法裡講得一清二楚,但怎麼判還是在執法者本身
法律是死的,如果要成為執法者,就是要用心拿板規來套在任何狀況
當初是因為想成為公正的執法者,所以我選板主
也是因為無法成為板務跟使用者中間能平衡的執法者,所以我退出
我無意干涉板務,
但,我覺得板主三個人裡就你最沒有資格更改板規二
因為我沒有辦法清楚瞭解你修改板規二的動機
在我的眼裡
你現在覺得應該改變的都是你之前做過但是你不認為違規的。
那時我無法改變你的價值觀、也無須改變,但是現在你身為板主
有些責任跟義務已經跟妳單為板友時,不一樣了
我講這些東西不是要婊你(也許有人會認為是)
只是以前覺得沒必要搬上檯面講的東西,
這種時候我覺得我要講清楚。
: 雖然有些人在妝板發試用文只是想要藉由美妝板提升部落格的瀏覽量,
: 但也有非故意的板友可能文章內無意提及了試用品,
: 有些也是長期在妝板有耕耘的板友,
: 被永久水桶了,如果想在妝板發文就必須換新帳號,
: 也有自此後就妝板消失、不再發文的好板友囉。實是有些可惜
帳號被永久水桶了,可以再換帳號發文。
君不見板上也有原帳號被永久水桶過、後來重新註冊發文的?
在妝板消失,不是因為永久水桶才不再發文
而是他們明白他們大多文章不適合妝板,使用者有選擇討論區的權力
消失固然可惜,但是新血每天也都不斷地在冒出
與其感嘆,不如多花點時間鼓勵那些願意分享的新面孔。
被水桶者也繼續在其他地方努力,他們的努力跟目標,跟妝板的板規無關
不要混為一談了。
: 所以我才想提出討論,這種東西當然是不可能我們自己說改就改的。
: 並不是說剛交接時我非常嚴格,新官上任三把火之類的
: 是從開始做這個工作到現在,我的尺度都一樣,並沒有不同的待遇。
: 有這個想法也不是因為不想得罪誰,或是給廣告進來美妝板機會
可以討論
但是我想知道板主現在的心態到底是什麼
我要知道現在的板主除了覺得可惜,還有什麼
我也才能平心靜氣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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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 因為一時的疏忽而賠上永遠不能在美妝板發表言論的權利。
: 從五月底上任以來,不敢說很負責,不過我自認對於文章的把關都有做到。
: 只是這件事情讓我思考了一下,是不是能給板規二一次的機會?
: 初犯第一次水桶一個月,再犯永久水桶。
身為一個跟組務有糾紛憤而離開的前板工,在改朝換代後出來說些什麼
老實說我也覺得我這種行為有點「干預太多」,都不關我的事了我還來屁什麼?
但是,我就是想講
板規這麼久,違規的人這麼多,為什麼從沒有人認為這條太重?
因為這是大家選出來的、板規也寫得很清楚了!
之前有知名部落客被永久水桶,除了胖達那次鬧的沸沸揚揚
其它誰不是摸摸鼻子認了?
胖達那次會鬧大,一開始也不是因為她被永久水桶
而是因為後續她對板規的觀念讓我忍不住去她網誌反駁
變成我個人觀點(當然這樣的立場就有點偏頗)跟她對峙而延伸風波。
胖達那次,老實說我也覺得永久水桶很重
但因為錯了就是錯了
不是說你之前都對,所以這次錯就不是錯
當然雖然我不認同胖達的觀點,但她的聲音、別人的聲音我都有聽到,
那次她是犧牲了,但最近她還是回來分享了
「永久水桶」不是拿來傷害板友的武器,而是讓廠商不敢亂來的利器!
板主群我不知道,但我本人後來對於不是很嚴重的試用品心得幾乎不會水桶
多是私下去信告知
除非非常誇張擺明老娘就是來廣告就是來營利、或根本不看板規的
基本上都不再用到板規二
後來都是水桶幾週到一個月的阻嚇:
「我處分妳不是為了要讓妳不能發文,而是要讓妳知道妳不能發這種文!」
就我自己上任兩年多,我自己感覺板友對於誰被處分、處分了什麼其實不太在意
大家只在意板上不要有「置入廣告這種東西」!!
我對被永久水桶的那位資深板友感到抱歉
但我還是想問,為什麼這位資深板友夠格影響大家投票出來的板規?
當然你說你只是覺得太重有點可惜
就是重,現在誰敢放試用心得?
就是沒有試用心得,大家才願意相信這個地方。
如果廠商活動試色可以,那為什麼試色以外的不可以?
試色的光澤跟質地不也是讓人想生火的東西嗎?
這樣的網誌不也是吸引大家點進去達到宣傳跟人氣的效果嗎?
妳當初也在板上發過廠商活動文,我也是馬上刪除告知妳這種活動文不能發
我記得當時妳不懂為什麼試色也不行
我心裡面的聲音很直,是「瞎了嗎板規寫得很清楚這就是廠商文啊」
但我還是回了「純試色」妳就發吧但還是不建議,其他的心得就完全不要提及
後來妳發了試色文,我也沒說什麼
並非因為是你,我不敢得罪你,才跟你說純試色你就發
當時板上沒有相關心得、妳也用心做了圖片寫了很多字,沒有明顯的廣告力
所以我才認為你可以發,我相信你不是為了廣告,當然僅此一次
我也從未在板規上註明試色文可否發表
因為當你明確的說某某文可以發,又一堆鑽漏洞的了
我自己就是一個非常會鑽漏洞的人
我想再多的配套,都馬上被我自己的疑問鑽破,但是補平了那個疑問的洞
似乎又跟其他板規抵到了!
板規訂得越白,別人在鑽漏洞後被處分,反駁的聲音也越大聲
因為我就是那種愛反駁的人,我太清楚那些人的心態了
這就是當初板主群不願意明確制定板規的原因
不要問細節,別把試用品公關品放上來!就對了!
可是這樣板主心證比例太重了吧?是啊,但是從寬的比例也重啊
為什麼心證比例高?就是因為每個人的狀況不同,不要累犯都是從寬
妝板不要文字獄,因那對板友不是有利的事情~
但是也不可以讓廣告有喘息的機會
因為如果懂鑽洞的人可以,其他的人為什麼不可以?
板主新上任會積極想推動板務這點,我肯定你的用心
但如果開放試色這件事是由你提起、說服其他板主
原諒我說重話
你在妝板發過的某些文章內容可以讓你完全沒有被水桶到現在
不是因為你的某些文章可以過關
而是你還沒有過份到讓我認為必須桶你永久(當然這樣做的不只你)
如果你可以想出我在任時想破頭都想不到
完全不會像剪刀石頭布那樣互剋、又能杜絕一絲廣告的完美板規
那我樂見你對板規的更動,我在板上一天我就無條件支持你一天
但是因為你曾經有過的行為
加上莫名其妙為了一個板友想更改板規
我覺得非常傻眼!
板規是讓板主有效運用的規則
大家都知道殺人償命,因為殺人是死刑
但有人殺人判兩年、有人卻判十年,用的是「同一套」憲法
憲法裡講得一清二楚,但怎麼判還是在執法者本身
法律是死的,如果要成為執法者,就是要用心拿板規來套在任何狀況
當初是因為想成為公正的執法者,所以我選板主
也是因為無法成為板務跟使用者中間能平衡的執法者,所以我退出
我無意干涉板務,
但,我覺得板主三個人裡就你最沒有資格更改板規二
因為我沒有辦法清楚瞭解你修改板規二的動機
在我的眼裡
你現在覺得應該改變的都是你之前做過但是你不認為違規的。
那時我無法改變你的價值觀、也無須改變,但是現在你身為板主
有些責任跟義務已經跟妳單為板友時,不一樣了
我講這些東西不是要婊你(也許有人會認為是)
只是以前覺得沒必要搬上檯面講的東西,
這種時候我覺得我要講清楚。
: 雖然有些人在妝板發試用文只是想要藉由美妝板提升部落格的瀏覽量,
: 但也有非故意的板友可能文章內無意提及了試用品,
: 有些也是長期在妝板有耕耘的板友,
: 被永久水桶了,如果想在妝板發文就必須換新帳號,
: 也有自此後就妝板消失、不再發文的好板友囉。實是有些可惜
帳號被永久水桶了,可以再換帳號發文。
君不見板上也有原帳號被永久水桶過、後來重新註冊發文的?
在妝板消失,不是因為永久水桶才不再發文
而是他們明白他們大多文章不適合妝板,使用者有選擇討論區的權力
消失固然可惜,但是新血每天也都不斷地在冒出
與其感嘆,不如多花點時間鼓勵那些願意分享的新面孔。
被水桶者也繼續在其他地方努力,他們的努力跟目標,跟妝板的板規無關
不要混為一談了。
: 所以我才想提出討論,這種東西當然是不可能我們自己說改就改的。
: 並不是說剛交接時我非常嚴格,新官上任三把火之類的
: 是從開始做這個工作到現在,我的尺度都一樣,並沒有不同的待遇。
: 有這個想法也不是因為不想得罪誰,或是給廣告進來美妝板機會
可以討論
但是我想知道板主現在的心態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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