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文之範圍與懲處 - 美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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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ova (鰻魚♥張根碩)》之銘言:
※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這個板友我是知道的,畢竟我也在妝板多年,
我喜歡她的妝文,只是犯規就是犯規,依照目前板規,就是要永久水桶。

anuse:就是、妳知道為什麼法律定刑永遠都是給期間218.168.218.183 07/06 23:58
anuse:而不給一個期限?就是為了要給執法者能夠彈218.168.218.183 07/06 23:58
anuse:性調整的機會,也視情節輕重給犯錯的人一個218.168.218.183 07/06 23:59
anuse:反省的機會。我很久以前剛上任時也曾經認為218.168.218.183 07/06 23:59
anuse:板規就是明白明瞭最好,這樣最不容易出錯!218.168.218.183 07/07 00:00
anuse:但是後來我發現,能夠讓執法者心證的板規才218.168.218.183 07/07 00:00
anuse:是最好、也最能杜絕違規的板規。百密一疏,218.168.218.183 07/07 00:00
anuse:再好的漁網也總有隙縫不是嗎。218.168.218.183 07/07 00:01
anuse:經驗談,僅供佐拉參考^^;218.168.218.183 07/07 00:01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佐拉、大咪、還有我都會參考。
我個人也覺得一個期限是最好的判定,一個月至永久水桶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但這樣會"過於重視"板主的"主觀意識。

GeniusKiKi:前板主(?)或其他使用者無權干涉 220.132.28.51 07/07 00:30
GeniusKiKi:若對於新制定的板規有問題應向板主反應 220.132.28.51 07/07 00:31
GeniusKiKi:若不滿板主回應可以申訴或罷免板主 220.132.28.51 07/07 00:31
GeniusKiKi:板主是眾人選出來管理看板的 220.132.28.51 07/07 00:32
GeniusKiKi:既然如此就應該要相信板主的管理能力 220.132.28.51 07/07 00:32
GeniusKiKi:不然也不會需要有連署板主這個機制 220.132.28.51 07/07 00:33

G板友您好,您的想法的確是正確的,但是在此板工群覺得需要開放給大家討論,
因為這個議題對美妝板的板眾們非常重要,我們希望在杜絕廣告文的同時,
妝板還是有很多豐富的資訊可以給大家參考,還是有美美的妝文可以讓大家欣賞。


回到正題,其實不管aova前板主是否有將佐拉之前的事提出,
我都認為佐拉的意見值得參考,因為這樣是提供給板友們更多的資訊。
試色文並不是甚麼壞事,只是要如何拿捏分寸是很困難的,
這將會帶給板工群更大的考驗。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若要提供更多資訊給板友們,那麼勢必會有更多爭議。
板工群也明白茲事體大,所以公告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希望給大家一個討論的空間。

另外,關於懲處條款的放寬,實在是因為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
才會提出此建議,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或是依照M板友的意見,設定期限,
如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只是在此情況之下,板工自由心證的比例又增大更多了。

說實話,身為一個板工,我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天性犯懶...Orz)
會提出這個建議,是為了要讓之後的板友們有空間可以發表更多的意見及資訊,
但以上這一切是我們的想法,我們還是會依大家的意見去做決定,而非專斷獨行。

最後,謝謝aova提供的意見,我想板工群們會好好地參考。
也謝謝大家推文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考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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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0-07-07
就是、妳知道為什麼法律定刑永遠都是給期間
而不給一個期限?就是為了要給執法者能夠彈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7-12
性調整的機會,也視情節輕重給犯錯的人一個
反省的機會。我很久以前剛上任時也曾經認為
Agnes avatarAgnes2010-07-15
板規就是明白明瞭最好,這樣最不容易出錯!
但是後來我發現,能夠讓執法者心證的板規才
是最好、也最能杜絕違規的板規。百密一疏,
Enid avatarEnid2010-07-19
再好的漁網也總有隙縫不是嗎。
經驗談,僅供佐拉參考^^;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0-07-22
前板主(?)或其他使用者無權干涉
Ina avatarIna2010-07-24
若對於新制定的板規有問題應向板主反應
若不滿板主回應可以申訴或罷免板主
Tom avatarTom2010-07-28
板主是眾人選出來管理看板的
既然如此就應該要相信板主的管理能力
Bennie avatarBennie2010-07-29
不然也不會需要有連署板主這個機制
Andy avatarAndy2010-08-02
其實平常我都在潛水看文,因此對於
"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這現象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0-08-05
沒有什麼感覺,請問具體而言無辜受罰
的版友是哪些呢?又如果真的無辜遭懲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8-08
其實也可以申訴,並不是沒有空間
所以為何要因為有人受處罰而放寬標準
Harry avatarHarry2010-08-13
讓大家都不會受處罰呢?
這樣感覺有點本末倒置吧
Erin avatarErin2010-08-15
何況對你所謂"無辜"的定義我其實存疑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08-16
也許有接合作案的版友不慎踩線很遺憾
Oscar avatarOscar2010-08-17
但除單一個案以外,真的其它被水桶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0-08-19
都是無辜、不慎、不小心那麼單純嗎?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8-20
何況版規不能因為有人不小心就放寬吧
John avatarJohn2010-08-24
本版版規為了杜絕廣告,本來就很嚴格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0-08-28
那麼\發文同時有在接案的版友本就應該
提醒自己不要誤蹈版規才是
George avatarGeorge2010-09-01
我想再度提出一點特別強調
那就是有機會去踩到"廣告文"這條線的
Agnes avatarAgnes2010-09-03
不是挑板主語病...但我覺得想"少事"的前提
就是"不要把板規放寬 讓人來測試底線"...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9-06
版友其實在版上屬於少數
Tracy avatarTracy2010-09-10
多數版友看文推文除了注意語氣和緩外
應該從來不需擔心自己因踩線被桶吧
Ida avatarIda2010-09-11
一旦為了少數人放寬條款,可以想見的
之後必定開始出現企圖矇混過關的假文
Ina avatarIna2010-09-14
推,如果不願意相信板主每天盯著板看跟執行
標準所得到的看法,那板規改不改都沒差吧。
Iris avatarIris2010-09-18
反正都是可以質疑板主標準不公,而且水桶一
個月已經很重了,正常人被水桶一個月根本不
會想發文了。而且若真有偷渡文章,到時再視
Yedda avatarYedda2010-09-22
那這樣除了讓廣告廠商歡呼外,
徒然增加版主判定的困難、也磨耗版友
Mary avatarMary2010-09-23
狀況處分或修改規定就是了,又不是說一次定
江山。
Ingrid avatarIngrid2010-09-25
對版上文章的信心
爽到廠商,艱苦到你我,何必呢?
Hazel avatarHazel2010-09-30
就目前狀況來講板規2動用到的機會並不高,有
需要這麼放大鏡檢視所謂的「負擔」嗎?
Harry avatarHarry2010-10-04
板務的負擔比每一位板友都來得沈重吧。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10-07
推這篇和TonyQ!!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10-10
我也想知道版主所謂"無辜版友"有多少人?
Andy avatarAndy2010-10-13
挖哩 噓錯了ˋˊ
完完全全同意S版友的看法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0-10-17
不過如果版主真覺得有修改版規必要
還是得投票 免得到時候也是一堆人抗議
Elvira avatarElvira2010-10-19
所以以後就會有偽試色實廣告文說"我只是好
意分享(淚目)" 看誰敢罰囉~罰了就被說亂罰
幹麻抹煞好心分享的版友~~科科
Joe avatarJoe2010-10-22
推"不要把板規放寬 讓人來測試底線"!!!
Leila avatarLeila2010-10-26
推「爽到廠商,艱苦到你我」!
Emily avatarEmily2010-10-28
不放寬~這意見很好~有消滅作用..
但是我怕之後的問題會鬧成
"美妝版日後要如何保護這條版規"跟
"版主要如何面對日後版規矛盾的現象"
因為...廠商真的太會鑽漏洞了~
Delia avatarDelia2010-10-30
可能造成~不能抑制廠商的廣告文~
還'會讓喜歡美妝的版友變少~這是我擔心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0-11-02
不好意思我必須說重話了,t板主您真的有看懂
Robert avatarRobert2010-11-07
我在說什麼嗎?
Donna avatarDonna2010-11-09
這世界上所有的執法都是依照「執法者的主觀
意識」去「客觀判定」,板主在執法上只需要
作到「客觀」「勿枉勿縱」就行了,考慮那麼
多幹嘛?而且恕我直言,您的開放將是造成您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0-11-13
未來板務操作上「多很多事」的主要原因。
至於無辜不無辜……其他人都說過的老話一句
Selena avatarSelena2010-11-17
板規就擺在那,新發文者沒看板規被捅,怪誰?
又不是六法全書還要GOOGLE才看得到而且落落
長一大本,板規就在置底少少幾頁不看,那麼
PO了犯規文,不好意思我真不覺得這樣算無辜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11-21
如果為了幾個無辜的板友而要開放嚴格的板規
,這豈不是抹滅掉前板主在杜絕廠商文方面做
Ida avatarIda2010-11-23
出來的成績嗎……
Mia avatarMia2010-11-25
"無辜"此措辭的確不當,在此向大家道歉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1-26
回A大,我絕對不會想否定前認板主們的努
力。
Mia avatarMia2010-11-30
如果連美妝版都能開放偽試色真廣告..連最後
一片淨土都沒了 唉......好悲
Freda avatarFreda2010-12-03
大推SCARLETMOON大說的,跟我心中想的
一樣,沒必要放寬規定讓人踩線、累版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0-12-03
主及讓眾多版友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