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ova (鰻魚♥張根碩)》之銘言:
※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這個板友我是知道的,畢竟我也在妝板多年,
我喜歡她的妝文,只是犯規就是犯規,依照目前板規,就是要永久水桶。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佐拉、大咪、還有我都會參考。
我個人也覺得一個期限是最好的判定,一個月至永久水桶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但這樣會"過於重視"板主的"主觀意識。
G板友您好,您的想法的確是正確的,但是在此板工群覺得需要開放給大家討論,
因為這個議題對美妝板的板眾們非常重要,我們希望在杜絕廣告文的同時,
妝板還是有很多豐富的資訊可以給大家參考,還是有美美的妝文可以讓大家欣賞。
回到正題,其實不管aova前板主是否有將佐拉之前的事提出,
我都認為佐拉的意見值得參考,因為這樣是提供給板友們更多的資訊。
試色文並不是甚麼壞事,只是要如何拿捏分寸是很困難的,
這將會帶給板工群更大的考驗。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若要提供更多資訊給板友們,那麼勢必會有更多爭議。
板工群也明白茲事體大,所以公告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希望給大家一個討論的空間。
另外,關於懲處條款的放寬,實在是因為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
才會提出此建議,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或是依照M板友的意見,設定期限,
如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只是在此情況之下,板工自由心證的比例又增大更多了。
說實話,身為一個板工,我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天性犯懶...Orz)
會提出這個建議,是為了要讓之後的板友們有空間可以發表更多的意見及資訊,
但以上這一切是我們的想法,我們還是會依大家的意見去做決定,而非專斷獨行。
最後,謝謝aova提供的意見,我想板工群們會好好地參考。
也謝謝大家推文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考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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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eRoteZora (你親愛的佐拉XD)》之銘言:
: 這個事情是我提議的,起因是看到比較資深的板友回應了新品的心得
: 但那是廠商贈與的,雖然那篇回應並非是廠商要求blogger撰寫的文章
: 也一樣是永久水桶的禁權了
: 我想她並不是故意的(原先這個情報文還是我發的=.=),
: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文中她說遇到的網友就是我(我跟她完全是不認識的)
: 看到她我很訝異,因為她是非常資深的板友,只是後來沒有再到妝板發文
: 難得見到本人,就跟她說很期待在妝板繼續看見她的分享
: 只是沒想到她回家後真的來妝板分享了,只是分享的是當天的活動…
: 這點我感到非常的…老實說對她很抱歉
: 因為她淡出妝板後,妝板才有所謂的廠商文禁止條款…
這個板友我是知道的,畢竟我也在妝板多年,
我喜歡她的妝文,只是犯規就是犯規,依照目前板規,就是要永久水桶。
→ anuse:就是、妳知道為什麼法律定刑永遠都是給期間218.168.218.183 07/06 23:58
→ anuse:而不給一個期限?就是為了要給執法者能夠彈218.168.218.183 07/06 23:58
→ anuse:性調整的機會,也視情節輕重給犯錯的人一個218.168.218.183 07/06 23:59
→ anuse:反省的機會。我很久以前剛上任時也曾經認為218.168.218.183 07/06 23:59
→ anuse:板規就是明白明瞭最好,這樣最不容易出錯!218.168.218.183 07/07 00:00
→ anuse:但是後來我發現,能夠讓執法者心證的板規才218.168.218.183 07/07 00:00
→ anuse:是最好、也最能杜絕違規的板規。百密一疏,218.168.218.183 07/07 00:00
→ anuse:再好的漁網也總有隙縫不是嗎。218.168.218.183 07/07 00:01
→ anuse:經驗談,僅供佐拉參考^^;218.168.218.183 07/07 00:01
感謝您提供的意見,佐拉、大咪、還有我都會參考。
我個人也覺得一個期限是最好的判定,一個月至永久水桶是我一開始的想法。
但這樣會"過於重視"板主的"主觀意識。
→ GeniusKiKi:前板主(?)或其他使用者無權干涉 220.132.28.51 07/07 00:30
→ GeniusKiKi:若對於新制定的板規有問題應向板主反應 220.132.28.51 07/07 00:31
→ GeniusKiKi:若不滿板主回應可以申訴或罷免板主 220.132.28.51 07/07 00:31
→ GeniusKiKi:板主是眾人選出來管理看板的 220.132.28.51 07/07 00:32
→ GeniusKiKi:既然如此就應該要相信板主的管理能力 220.132.28.51 07/07 00:32
→ GeniusKiKi:不然也不會需要有連署板主這個機制 220.132.28.51 07/07 00:33
G板友您好,您的想法的確是正確的,但是在此板工群覺得需要開放給大家討論,
因為這個議題對美妝板的板眾們非常重要,我們希望在杜絕廣告文的同時,
妝板還是有很多豐富的資訊可以給大家參考,還是有美美的妝文可以讓大家欣賞。
回到正題,其實不管aova前板主是否有將佐拉之前的事提出,
我都認為佐拉的意見值得參考,因為這樣是提供給板友們更多的資訊。
試色文並不是甚麼壞事,只是要如何拿捏分寸是很困難的,
這將會帶給板工群更大的考驗。
凡事都有一體兩面,若要提供更多資訊給板友們,那麼勢必會有更多爭議。
板工群也明白茲事體大,所以公告出來給大家做參考,希望給大家一個討論的空間。
另外,關於懲處條款的放寬,實在是因為太多無辜的人踩到線而被嚴懲,
才會提出此建議,初犯者水桶一個月,或是依照M板友的意見,設定期限,
如水桶一個月~永久水桶。只是在此情況之下,板工自由心證的比例又增大更多了。
說實話,身為一個板工,我還是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我天性犯懶...Orz)
會提出這個建議,是為了要讓之後的板友們有空間可以發表更多的意見及資訊,
但以上這一切是我們的想法,我們還是會依大家的意見去做決定,而非專斷獨行。
最後,謝謝aova提供的意見,我想板工群們會好好地參考。
也謝謝大家推文的建議,我們都會納入考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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