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討論 - 芳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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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好險差點犯了「準」版規
我還是回文一下好了

我覺得

「一、的7&8可以簡化成一條」

畢竟版規不宜冗長,簡化的好處有

1.新手容易閱讀
2.解釋空間較大->你就知道法律人多聰穎?了,不要定太死是有好處低


為什麼解釋空間較大會比較好
一方面我覺得可以交給版主定奪
這樣爭議會小一點
(總比一人一句十人十句在那邊吵翻天好多)
再來也是尊重版主的治版
畢竟這個版的治版風格向來就是
走溫馨(糟糕?)風

至於會不會淪為版主個版,我想可以在觀察再討論
至少目前這個版的版風我還滿欣賞的>////<


(那個......偽版規是宣示性還是懲戒性版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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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am avatarLiam2009-07-24
剛好第8000篇耶^^
Robert avatarRobert2009-07-26
是歐~我沒注意耶,那我要灑花瓣一下(?)
James avatarJames2009-07-26
我是法律人~但是我不卑鄙...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7-28
好,抱歉,我去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