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規草案 - 牙齒保健
By Yuri
at 2010-10-20T00:27
at 2010-10-20T00:27
Table of Contents
teeth_salon版版規 V0.33版 2010/10/13
V0.35 2010/10/23
說明:
其實只有三大條
不過很多小項就是了
我還在考慮是不是要把板規跟說明/舉例拆開來
這樣比較好閱讀
(我已經打好很久 沒有在混 = =
只是不知道還有啥要修改的)
正式板的版面不會長這樣啦
對板規有疑慮或是有瑕疵的地方
請多多發表意見
感激 <(_ _)>
雖說來這邊的板友
來亂的比例真的是很低
不過為了維護板上的和諧
還是要有一定的規範
誰也不想只是沒事發個文章
就被檢舉到衛生局的
或是被某議員候選人誤導 打死不吃抗生素 最後出問題很麻煩
我正在找看看有沒有法規或是啥規定
是可以在公開版面"討論" 不會觸法的
畢竟之前這樣討論 有來有往
也是參考觀摩的好來源
牙科書籍買賣
這邊似乎不太適合
另一個板又很冷
(這個可以再討論 或是用個置底文 專門出清買賣書籍器材的?)
============ 底下才是正文 ==================
本版的文章/建議 僅供參考之用
臨床上的診斷以及未來的治療計畫
請務必與您的牙醫師討論
違規罰責: 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水桶一周 + 劣文*1
第三次水桶一個月+ 劣文*1
第四次永久水桶 + 劣文*1
(情節重大者 視程度加重罰責)
1 禁商業廣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張爸文
禁醫療招攬/揪團文
禁醫/藥/粧字號商品買賣(沒字號的更不可以 跑單幫的也不可以)
(也不可以偷渡在推文 簽名檔裡面)
禁止於本版刊登買賣電動牙刷牙膏牙線這類的物品 (新增)
網購 合購 代購 常有金錢問題產生 這邊希望不要搞的太複雜
a:以實體金錢財物為報酬之問券文 或是座談招攬文 都不可以
涉及國科會計畫的問券文 也不可以 (有跟國家拿錢了 請自己想辦法)
研究性質的文章 如畢業論文等可以
但在發文前 請先與任一位版主溝通
b:衛生署 藥物 醫療器材 化妝品許可證查詢作業(引用網址如下)
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c:網路上不得交易之物品(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5
d:牙刷牙膏等有合購版 請移駕該版招人
e:像是一夜情/約炮/開pa 這類的 當然也是不行
如果是會後會 像是學會結束後一團約出去聊八卦的當然沒關係
不是不通融 是這樣出問題很麻煩
2 禁止空白文 一行文 鬧版文 (禁止在本版亂衝文章 專業/經驗文不在此限)
a:一行文 :至少要超過20個字 無意義的文字扣除 像是阿 啪啪啪啪啪啪啪~~~
b:衝文章數:一天跨版文章總計超過5篇也算 回答問題/分享文不在此限
3 為維護板上和諧氣氛
禁止人身攻擊 (推文 簽名檔均包含在內)
以站規中的違規行為為準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2、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3、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4、對其他使用者為性行為或猥褻行為之邀約或引誘。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三)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
(四)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且過度佔用資源或不當者。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六)未經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七)故意利用本站程式,以不正方法更改帳號資料中各項數值者。
(八)於公開聊天室或無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發送一定之訊息,致嚴重影響該
聊天室之秩序及正常使用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
--
V0.35 2010/10/23
說明:
其實只有三大條
不過很多小項就是了
我還在考慮是不是要把板規跟說明/舉例拆開來
這樣比較好閱讀
(我已經打好很久 沒有在混 = =
只是不知道還有啥要修改的)
正式板的版面不會長這樣啦
對板規有疑慮或是有瑕疵的地方
請多多發表意見
感激 <(_ _)>
雖說來這邊的板友
來亂的比例真的是很低
不過為了維護板上的和諧
還是要有一定的規範
誰也不想只是沒事發個文章
就被檢舉到衛生局的
或是被某議員候選人誤導 打死不吃抗生素 最後出問題很麻煩
我正在找看看有沒有法規或是啥規定
是可以在公開版面"討論" 不會觸法的
畢竟之前這樣討論 有來有往
也是參考觀摩的好來源
牙科書籍買賣
這邊似乎不太適合
另一個板又很冷
(這個可以再討論 或是用個置底文 專門出清買賣書籍器材的?)
============ 底下才是正文 ==================
本版的文章/建議 僅供參考之用
臨床上的診斷以及未來的治療計畫
請務必與您的牙醫師討論
違規罰責: 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水桶一周 + 劣文*1
第三次水桶一個月+ 劣文*1
第四次永久水桶 + 劣文*1
(情節重大者 視程度加重罰責)
1 禁商業廣告文 / 政治文 / 合信眼科文 / 張爸文
禁醫療招攬/揪團文
禁醫/藥/粧字號商品買賣(沒字號的更不可以 跑單幫的也不可以)
(也不可以偷渡在推文 簽名檔裡面)
禁止於本版刊登買賣電動牙刷牙膏牙線這類的物品 (新增)
網購 合購 代購 常有金錢問題產生 這邊希望不要搞的太複雜
a:以實體金錢財物為報酬之問券文 或是座談招攬文 都不可以
涉及國科會計畫的問券文 也不可以 (有跟國家拿錢了 請自己想辦法)
研究性質的文章 如畢業論文等可以
但在發文前 請先與任一位版主溝通
b:衛生署 藥物 醫療器材 化妝品許可證查詢作業(引用網址如下)
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c:網路上不得交易之物品(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health.gov.tw/Default.aspx?tabid=625
d:牙刷牙膏等有合購版 請移駕該版招人
e:像是一夜情/約炮/開pa 這類的 當然也是不行
如果是會後會 像是學會結束後一團約出去聊八卦的當然沒關係
不是不通融 是這樣出問題很麻煩
2 禁止空白文 一行文 鬧版文 (禁止在本版亂衝文章 專業/經驗文不在此限)
a:一行文 :至少要超過20個字 無意義的文字扣除 像是阿 啪啪啪啪啪啪啪~~~
b:衝文章數:一天跨版文章總計超過5篇也算 回答問題/分享文不在此限
3 為維護板上和諧氣氛
禁止人身攻擊 (推文 簽名檔均包含在內)
以站規中的違規行為為準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一)利用水球、交談或信件,從事下列行為者:
1、內容有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情形。
2、未經本站許可,散佈帶有廣告性質之內容。
3、以超過一定數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礙他人正常使用。
4、對其他使用者為性行為或猥褻行為之邀約或引誘。
(二)未經作者同意或授權,使用他人設計之圖案、文字作為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
形式之利用者。
(三)故意或過失註冊與其他使用者相似之帳號,經該他使用者申訴影響其權利者。
(四)重複於本站註冊帳號,且過度佔用資源或不當者。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六)未經同意登入或使用其他使用者帳號者。
(七)故意利用本站程式,以不正方法更改帳號資料中各項數值者。
(八)於公開聊天室或無管理者之私人聊天室發送一定之訊息,致嚴重影響該
聊天室之秩序及正常使用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
--
Tags:
牙齒保健
All Comments
By Dorothy
at 2010-10-21T12:07
at 2010-10-21T12:07
By Frederic
at 2010-10-24T01:44
at 2010-10-24T01:44
By Damian
at 2010-10-27T19:06
at 2010-10-27T19:06
By Kristin
at 2010-10-28T01:21
at 2010-10-28T01:21
Related Posts
想請問大家諮詢的牙醫跟上矯正器的牙醫是否同一位?
By Kumar
at 2010-10-19T22:56
at 2010-10-19T22:56
顯微根管治療事前準備-拆牙篇
By Jacob
at 2010-10-19T20:58
at 2010-10-19T20:58
拔完智齒後~多久可以去治療前面的臼齒?
By Hedwig
at 2010-10-19T20:55
at 2010-10-19T20:55
健康你我他/拔牙要趁早 莫等體衰時
By Heather
at 2010-10-19T18:36
at 2010-10-19T18:36
牙套人的食物剋星
By Brianna
at 2010-10-19T18:05
at 2010-10-19T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