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矯正醫生說我有牙周病問題 把我推薦給另一個牙周專門醫生
位於科技大樓站附近的一位女醫生
第一次去要照x光+牙周探針並收費2000 說以後是可以將資料帶走的
上下最後一顆牙齒探針深度皆有到達7~8 另外達到4~5的也應該也有5,6顆
醫生說我的年齡(31)這樣牙周病算非常嚴重
安排為期一個半月五次牙周治療 口頭上告訴我主要治療內容是
"上麻藥然後深部牙結石清除, 牙根平整化讓牙骨槽之後癒合更好
如果一些問題較深的牙周沒有改善 之後要做手術切開牙齦處理 "
費用是26000含之前收費2000
但我後來查詢資料 似乎很多人在做牙周弟一階段治療的時候
是有健保給付的 而且像我的情況相當嚴重了
是不是有符合"牙周病統合性照護計畫" 應該在健保範圍內
我這樣是不是被這位醫生貴到了??
我目前還沒開始治療 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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