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化妝品廣告不實最高罰500萬 - 美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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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正義!
以後大家看到不實廣告可以大力檢舉啦!
(讓我想起之前某品牌明明沒有效成分 遭查卻只罰了區區三萬的歹至 哭笑不得..)


新聞來源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4100246-1.aspx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0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部
分條文,為確保消費者權益,未來若化妝品廣告涉誇大不實,罰鍰將由現行的新台幣5萬
元提高到4萬到20萬元,若涉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部分條文。三讀條文明訂,化妝品指
施於人體外部、牙齒或口腔黏膜,用以潤澤髮膚、刺激嗅覺、改善體味、修飾容貌及清潔
身體的製劑。未來包含非藥用的牙膏、漱口水等口腔清潔製劑,都將納入條例管理。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三讀條文明訂化妝品的標示、宣傳及廣告內容不得有虛偽或誇大的情
事,化妝品也不能有醫療效能的標示、宣傳或廣告。若廣告涉誇大不實,罰鍰將由現行的
5萬元,提高到4萬到20萬元。若涉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可按
次處罰至改正或停止為止。

為確保化妝品製造的品質,三讀條文也明訂,未來化妝品製造場所應符合GMP,但考量如
手工皂等製作相對單純,且多有弱勢經營,則無需完成工廠登記,但製造場所仍應符合設
廠標準。

條文明訂,違者可處2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
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
事項,或廢止該化妝品的登錄或許可證。

而為強化化妝品上市後的品質安全管控,條文也明訂,化妝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於供應
、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前,完成產品登錄及建立產品資訊檔案。

業者未登錄,或登錄資料不實,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
重大者,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
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妝品的登錄或許可證。

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考量非藥用牙膏、漱口水過去是以一般商品管理,新法大幅
提高監理強度,需有相當時間因應,而化妝品業者為符合GMP標準,也需有時間過渡,要
求新法通過後,給予業者5年過渡期。(編輯:楊凱翔)107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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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8-04-14
先猜一些把罰款當月租費繳的牌子根本
不鳥
Annie avatarAnnie2018-04-16
對一些把罰款也編入廣告費的根本沒差吧
Irma avatarIrma2018-04-21
應該還是稍稍有點影響吧(?) 預算增加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4-25
恐怕售價會提高…
Hedda avatarHedda2018-04-25
至少希望等到那些牌子被罰時 新聞報大一點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4-28
應該是調高罰款的最低金額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8-05-02
坐等雅詩年底結算新高XD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5-03
售價提高 消費者不要賞臉就好呀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05-04
很難吧,之前惡意廣告不實都有人買
單了,漲價感覺只是小菜一碟
Mason avatarMason2018-05-06
無腦消費者很多吧要不然這種廣告哪會被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5-08
強打
Megan avatarMegan2018-05-12
幫高調
Ethan avatarEthan2018-05-16
EL的小銀瓶廣告也寫得超神奇吶…
可見該公司根本不怕這種法條呀…
Ethan avatarEthan2018-05-19
建議用營業額比例罰比較有效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8-05-20
賺幾千萬罰20萬哪會痛...但是罰個20%就
很有感了
Hazel avatarHazel2018-05-23
最高500萬,對大集團根本不痛不癢啊...
Hedy avatarHedy2018-05-27
覺得還是應該要提高最低罰金,最高
應該很難會被判到
Ethan avatarEthan2018-05-30
高調
Puput avatarPuput2018-06-02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6-06
我覺得消費者也不在乎...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