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業勞基法問題 - 美容

Table of Contents

我本身是在美甲店上班每天工作時數是12個小時up不會低於12個小時..*而公司給我的薪水是這樣計算的...*本薪:【12550】職務津貼:【另計】全勤津貼:【1500】全勤獎金:【1000】交通津貼:【800】伙食津貼:【1700】勞健保【750】領導津貼:【未定】=【18300】*如果有遲到全勤扣下來薪水就只有剩下16800...而且勞健保也是算在內的??????*這樣對嗎?一般薪資不是要17280嗎?而且工作時數已經超過��

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0-01-25
中谷誠懇回答你...僅針對你的問題做出回答.1.勞基法是否有規定扣錢有一定的規定呢~勞基法規定是禁止.勞基法第二十六條(預扣工資之禁止)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2.每天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超過部分以加班費計算,但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在4小時以內)祝順心...Showmore
Una avatarUna2010-01-27
地瓜葉 只能說 以現在這社會來講沒有一個行業 會遵守照 勞基法 來走的!每個行業 每一區 的消費市場模式來自訂或公訂薪資部份是可以跟勞委舉發   不過舉發 你覺得有用嗎?因為 在 你應徵的時候基本上 你們應該有經過所謂的應徵面談    才能在雙方同意下 簽合約 不是嗎?所以 能怪誰呢?美甲 這行 工作 本來就是屬於長時間性質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