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美容機構有購買美容課程,也在此店消費2年多,最近此美容店有新課程,店長是在店裡對我進行邀約參加新課程試用,只要支付1000元,我答應參加,在療程的過程中並沒有任何皮膚上的問題,所以療程完成後她們就開始推銷此新課程,當時我也同意購買正式課程共8堂19000元,並用刷卡方式付款,可是回家後沒有多久,皮膚就開始產生紅腫發熱的情況,我也有將皮膚的狀況拍照下來,而當時已超過他們營業時間,所以我於隔天致電店裡告知她們我的皮膚狀況,因為產品的不適用,我不想勉強自己使用,目前我還沒有超過7天,所以我想進行退貨,請問這樣我能適用於消保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嗎,又或者我能用什麼方式進行退貨呢,該不會要自己認賠吧!要麻煩各位專業的回答,真的不要用大慨、應該、或許..這樣的方式回覆,畢竟錢很難賺,不能讓自己當了冤大頭,拜託大家了,謝謝!!
美容課程退貨 - 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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