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Terra 的受害者 - 芳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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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律人。

只要我們講的是事實,就不會有誹謗的問題。

刑法第310條第3項寫了「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對方可能會亂告(訴訟是他法律上的權利),

但我們不會成罪,只是要跑一下訴訟流程而已。

只要大家就事論事,不要有情緒性的發言,

不必自己嚇自己。

至於有人提到公司法第9條,我看不出這案子跟公司法第9條有什麼關係。

大家也不必想著要反告誣告什麼的──很難成立又麻煩。

回到原點,

只要有證有據不造謠生事,

做理性的負面評論絕對在言論自由許可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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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eila avatarLeila2015-07-17
太好了,終於有法律人出現了!!想請教u大關於
Enid avatarEnid2015-07-21
本板文章代號#1Kdn6PdB 您有啥看法?? 還有該文第三
Olga avatarOlga2015-07-26
則夢,該負責人沒有違反公司法第9條已及刑法第214
Ina avatarIna2015-07-29
"假如" "假如" "假如" 有金流流向證據證明的話!!
Rachel avatarRachel2015-08-01
我看了那篇文章,但不知道你要我提供的是哪種看法。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8-03
你因為這篇文章被告嗎?還是你打算告人?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5-08-07
本人因為該文被告,我想u大用站內信討論,好嗎?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5-08-10
可以,不過請按時序簡短陳述整個事實,一問一答浪費
Joe avatarJoe2015-08-13
時間。
Steve avatarSteve2015-08-17
這是常用手法啊,告你然後撤告,嚇嚇你或為自己提
供優勢(讓別人相信自己是無辜的),很多被告跑了法
律流程後就乖了,即使對方撤告。
Kyle avatarKyle2015-08-20
EZ大其實我建議你找律師,法扶能不能幫忙我不清楚,
也可問問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08-22
找法扶要有低收入戶證明。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可問。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8-24
我是指若後續想反撲的話
Eden avatarEden2015-08-28
我是執業15年的律師,這案子不建議反告誣告,不會贏
Erin avatarErin2015-09-02
使用者對自己的經驗提出陳述只要屬實應該不會構成
Lucy avatarLucy2015-09-07
訴訟真的很擾亂生活秩序,而且會造成心理壓力,但是
只要了解運轉機制站的住理,也不需要太過害怕
Emily avatarEmily2015-09-07
u大好正派,反控他們目的不在贏,在嚇阻他們對自己
繼續這種行為(好吧也是一種司法資源的浪費)。他們告
EZ大目的也不在要EZ大被定罪吧,聽起來他們最好的
情況也是和解,沒和解就是撤告,後者可能機率大些。
目測這案子第一次上法庭,法官就有問要不要和解了=
=
Hardy avatarHardy2015-09-08
這品牌的業務 還真是打死都說精油可以直接擦在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