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需要標示問題 - 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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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想借標題詢問版友意見


如果是在台灣專櫃購買的保養品
有完整中文標示
但回來發現只有批號,未標示效期
查詢了食藥署的化妝品法規
依法規第七條 第八、第九項
規定要標明
(八)效期或製造日期
(九)批號
https://i.imgur.com/PRUSK5m.jpg



想請問版友會選擇
1. 跟品牌反應,換一瓶有正確標示的商品

2. 跟衛生局反應,請主管機關稽查並令其修正



自己是覺得法規規定要標示的項目
是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規定的
對於專櫃品牌來說
標示清楚應該是很基本的要求

如果直接跟品牌換貨
不知道品牌會不會收回去繼續賣給下一個消費者?


也想請教如果有版友有經驗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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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21-12-18
1要有標示 但有時贈品不會特別標示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1-12-21
換吧,態度很差再走2。完整外包裝也沒
有嗎?規定要標期限或是標製造日期但
可以推算出到期日的